2009年8月16日 星期日

波麗士大人

有趣的創意,果實部分是用Crocs的綠色鞋子拼成的

兩星期前的週末,老二去隔街的朋友家potluck,我說這麼近走路去就行了,這小子哪肯依呢,我也不過說說而已。當晚都12點了,不見人回來,撥了手機,他說可能會和其他兩人一起留宿,聊天看影片。隔天回來,瞥見他車子的擋風玻璃雨刷下夾了個粉紅信封,打開一看,是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。告發時間是凌晨3:14分,地點就在隔壁街。原來2:00a.m.到6:00a.m.路邊是不准停車的,除非有向市政府申請permit,車窗會貼有證明。呵,波麗士大人真勤快,不偷懶睡覺的,老二外宿一晚的結果是罰金50美元,加上我的一頓狂削。

美國波麗士大人的權力是很大的,令人敬畏。幾年前,我吃過一張罰單,那是在一個下坡路段,路底有一個stop sign,沒注意就給它衝過去,馬上就有警察鳴笛追上來,好像我是在逃要犯,聲勢懾人,嚇死我的第一次。塊頭夠大,嗓門也不小,手開罰單,嘴也沒閒著,訓誡我一頓,公共危險之類的。不由分說,120美元買一個教訓。到現在我還在想,那兒一定是常常有人和我犯相同的錯,以致警察會在附近埋伏守株逮人?不然,未免也太衰囉!

還有一次是晚上九點多,我在紅燈乍亮時右轉,隨後切內線左轉進回家的路,後照鏡瞥見有警車跟在後面。雖沒有鳴笛,但我心裡有底是衝著我來的,所以沒轉進車道,在家門前的路邊停下車,果然警車也停下,一名年輕白人警察過來要求查看證件。發現我就在自己家門前,還蠻客氣的,先說不會開罰單,但必須告知我的行為是危險的。我辯說紅燈可以右轉啊,他說是沒錯,但我必須停看,確認綠燈方向的車。其實,到路口時有瞥見警車是頭一部在等綠燈亮的,但一念之差矣,腳下太快。幸好沒被開單,自知理虧,再三向波麗士大人道謝囉!


1 則留言:

陳芳如 提到...

餵魚,好玩咧!記得以前孩子小時,常帶著他們到東大東海湖餵魚和牧場餵牛。當時,都是先到校內超商買條土司當飼料,要知道,小孩可是沒耐性將土司撕成一片片,他們都是一整片高高丟下。好玩的是,一大群的魚擠來擠去搶著吃,甚至還有跳起來搶食。當時,同事(我们小孩不論大小都是幼稚園混齡同班同學,所以都一起出遊)就說:這樣下去,哪天此湖的魚是會長翅膀的喔!
至於狗,養四個蘿蔔頭都曾讓我穿【一隻公,一隻母的鞋】到校,我哪敢呀!倒是有學生畢業時送我一隻老公公鼠,還附帶整組配備(籠子、飼料、玩具、木屑)。耶,為了讓【它】更舒適可運動,我又買了雙層公寓,更加了玩具,吃的可是【日本料理(飼料)】,三不五時,還要幫【它】鋪床、換木屑。小孩讀書讀到煩時,男生就去玩弄玩弄,女生則上網找資料,要我【照書養育】,而學生更是沒事就託她老妹來關心問候(此鼠媽咪是她家寶貝)!過年全家出遊時,還將飼料、水、保暖物準備充分,放在窗口旁(有陽光、透氣、又不會淋到雨)。這樣,照顧到老死(2年多)。它昇天時,我剛好在桂林(少了我細心照顧)。聽說老公本想丟垃圾筒,結果被【轟了一頓】,埋在附近公園。我回來時,還特地帶我去瞧瞧它的風水!
這就是我們家的【生命教育】之課!